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泉州开发区消防依法关停一“三合一”场所并处罚

发布时间:2018-06-26 12:13:10 | 来源:福建泉州消防支队 | 作者:黄阿兰 洪水源

推拿中心值班室设置为员工宿舍,典型的“三合一”场所,近日,泉州开发区消防大队依法责令该场所停产停业,并处人民币5000元的罚款。

连日来,开发区消防大队加大辖区社会单位火灾隐患排查力度,在泉州经济技术开发区诺林商城8号楼130店面第一至第三层的泉州水足方推拿中心,检查人员发现该场所存在值班室内设置住人床铺,存在经营场所与居住场所设置在同一建筑物内不符合消防技术标准,属于典型的“三合一”场所,违反了《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》第十九条第二款之规定。

针对该场所的违法行为,大队监督人员依法对该推拿中心实施断电查封,并对其进行了批评教育,向其讲解了“三合一”场所的危害性,要求立即进行整改,搬出住宿人员。同时,大队对该场所进行立案查处,并根据《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》第六十一条第二款之规定,责令该场所停产停业,并处罚款5000元整。

通过此次处罚,该藏所负责人表示,会深刻吸取此次教训,一定按照消防部门的要求迅速整改火灾隐患,立即清理场所住宿人员,坚决杜绝火灾事故的发生。(黄阿兰洪水源)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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